探讨建材可燃性试验炉在试验过程中的操作
更新时间:2025-07-29 点击次数:105次
建材可燃性试验炉主要用于判定建筑材料的可燃性性能,广泛应用于消防检测、质检科研及建材行业燃烧性能测试领域。该设备主体采用304不锈钢箱体,配备本生灯火焰系统,可精准控制火焰长度(20±2mm)、燃烧器倾角(45°)及燃气纯度(丙烷气>95%)。内置电子点火系统与自动计时模块,实现±0.5秒计时精度,支持250mm×90mm和180mm双规格试样检测,满足融化收缩类材料测试需求。部分型号配备触摸屏控制、伺服电机驱动试样架及三维移动功能,符合ISO 11925-2:2002国际标准与德国Kleinbrenner测试原理。
1、点火与计时
确认样品安装牢固、设备正常后,打开燃气阀门,点燃燃烧器,将火焰对准样品下端边缘(点火位置),同时启动计时器,开始计时。
按标准要求控制点火时间(如GB/T 8626中点火时间为30s,若30s内样品未被引燃,需延长点火至60s,仍未引燃则判定为“不燃”)。
2、燃烧参数记录
实时观察并记录以下数据:
引燃时间:从点火开始到样品表面出现持续火焰(持续时间≥5s)的时间。
火焰蔓延情况:记录火焰是否蔓延至样品上端(或规定标记线),以及蔓延至该位置的时间。
燃烧持续时间:样品被引燃后,火焰自行熄灭的时间(若火焰持续燃烧至样品烧尽,记录烧尽时间)。
滴落物情况:观察样品燃烧过程中是否产生熔融滴落物,以及滴落物是否引燃下方的引燃物(如铺垫的滤纸)。
温度与烟气:通过热电偶记录样品表面最高温度,观察烟气颜色和浓度(部分试验需收集烟气分析成分)。
3、停止试验
当样品火焰自行熄灭且30s内无复燃,或火焰蔓延至样品末端,或达到标准规定的最长试验时间(如10min),关闭燃烧器燃气阀门,停止计时。
若试验过程中出现样品掉落、燃烧器故障等异常情况,立即关闭燃气,终止试验,待设备冷却后重新准备样品测试。